"墨香杯"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由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主办的“墨香杯”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已成功举办三届,在书画界乃至全社会引起了广大反响,营造了有利于书画家脱颖而出的良好平台,更好地发掘和培养了众多的艺术人才。因此,为更好的展现当代书画家艺术风采,提升当代书画家艺术表现力、创新力,弘扬和传播书画艺术,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现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书画艺术家及书画爱好者开展第四届“墨香杯”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国产业发展调研中心
二、大赛特色
1.本次书画大赛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网站上公布。
2.主办单位邀请书画行业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严肃认真的初评、复评和终评,并全程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最终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本次书画大赛绘画和书法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金奖:获奖证书及奖金20万元
银奖:获奖证书及奖金10万元
铜奖:获奖证书及奖金5万元
优秀奖:获奖证书
四、评选标准
技巧30%;创意30%;审美(整体美观程度)40%
五、征稿方式
1.征稿对象及范围:
征稿对象:国内外书画艺术家。
征稿范围:书法(含毛笔书法、篆刻、刻字,其中篆书、草书、篆刻、刻字请附释文),美术(含国画、版画、油画)。
2.征稿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6日为征稿时间,6月底公布获奖名单。
3.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的内容要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赋均可。书法字体不限,真草篆隶行均可。书法作品以镜心、横幅、条幅、扇面、尺牍、对联、中堂等形式为宜,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草书、篆书作品要附释文。
(2)绘画作品题材不限,山水、人物、花鸟均可,以国画为主,油画、水彩画等也可参赛,尺寸不限。
(3)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学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参赛者需附寄个人彩色近照一幅和个人书画简历一篇。
(4)本次大赛不退稿,不收报名费。
六、参评须知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本人。
2.主办单位妥善保管参赛作品,对邮寄过程中造成作品损坏、遗失等概不负责。
3.参评作品均不退稿,由主办方妥善保管,不作为营利性用途。
4.参评者一经投稿均表示同意遵守主办单位制定的规则。
5.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保留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