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十大杰出服装设计师评选方案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设计师队伍,营造培育服装设计师的良好氛围,用设计和创意文化的新思想来提升中国服装产业的品牌发展新思路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中国十大杰出服装设计师考核评选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
二、活动内容
(一)参评对象
中国范围内从事服装设计工作室设计工作、服装院校教职工、独立设计师等,年龄不限。
(二)参评条件
1、参评者应具有服装设计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要求有3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验。
3、参评者或其所在品牌3年内存在恶意仿制、抄袭、剽窃他人设计成果等不良行为经有关部门处理或备案的,组委会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
(三)申报程序
1、参评者须递交完整的参评作品。要求如下:
(1)参评作品可以是为其“所在公司品牌”创作的一组作品,也可以是参评者自己拟定“理想品牌”的一组系列作品;
(2)围绕2016年秋冬做一份品牌产品企划案(尺寸为27×40CM:含参评作品效果图、平面结构图、面料小样规格为8×8 CM。作品背面附作者姓名,选送单位等信息);
(3)企划案须详细表述品牌的风格特征及明确的市场定位,并围绕产品色彩、面料、款型风格等做流行综合分析;
(4)参评作品要求无论是“所在公司品牌”还是“理想品牌”均须反映国际、国内最新的流行思潮及流行动向,既有独特的创意设计,又有准确的市场适销性;
(5)参评作品须是参评者本人原创的作品,如有严重抄袭的参评作品,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2、报名表上须填写详细工作履历,对目前及过往服务品牌有突出业绩及贡献的,可随报名表一并提交相关材料。
3、参评者请于2016年8月1日前将参评作品、参评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二寸个人艺术形象照2张等资料一同寄往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评选组委员。
4、参评作品须由1名设计师独立完成,不接受合作作品。每人限投一份作品。
(四)评选程序
1、由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作品初评。
2、入围终评的参评作品需进行静态(评分占比50%)及动态(评分占比50%)评比展示,由专家评审组现场开展评选考核。
3、终评结果由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对外公布。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
2、初评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1日,评选产生20名入围选手并下发入围通知书;
3、终评:2016年12月19日。
(六)申报时间
相关报名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评选组委会。